结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实际,论述有限政府的基本内涵

2024-05-16 15:08

1. 结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实际,论述有限政府的基本内涵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结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实际,论述有限政府的基本内涵根据数据库资料显示:有限政府理论的基石是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公民的权利。政府只有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符合执政为民的要求,才从本质上具有执政合法性。政府为社会和人民掌权,是利用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为人民服务。因此,政府权力的范围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政府的权力受限于公民的授权,既然政府权力是有限的,那么政府的职能同样也是有限的,它被严格限定在公共领域内。政.府行为只发生在公共领域,而不发生在私人领域,政府不必、也不能代替个人处理私人事务。因此,“有限政府”只能是机构简洁、人员精干和办事高效的“小政府”,其职能特征包括服务性、责任性和法治性等特质。简述如下:第一,有限政府是一种“服务型政府”,即政府是以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为导向,严格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办事高效的政府。从服务的角度考虑,府的职能主要体现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政府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微观控制走向宏观调控,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走向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的综合运用;提高服务意识,明确“公共意识”和“权力公共性”的观念,依托社会公共设施或公共部门、公共资源为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政治服务。第二,有限政府是一种责任政府。有限政府本身强调政府要对自身行为负责,更要对公民负责,履行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这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其一,政府要及时回应公民需求,积极履行政府责任。政府部门必须尽职尽贵地满足公民的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其二,政府要勇于承担责任,接受监督和控制,保证实现责任。政府本身应当是开放的、民本位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应把公众满意作为衡量公共服务质量的核心要素,强调政府工作必须注重实际结果,必须.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助。第三,有限政府是一种法治政府,即政府的行为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允许范围内执行。法治政府是相对于人治政府而言的,但同时,法治本身也仍然是人在治理国家和社会,法治和人治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多数人治理还是少数人治理。因此,有限政府强调法治就是强调公民的自主立法权、参政权。有限政府要实现的法治政府是要实现依宪治政、法治行政和法制监督的政府。在一个国家中,如果政府是无限政府的话,那么这个政府就可以无约束的做它想做的一切,它可以自由发动战争,可以自由剥夺公民的权利,可以处罚任何无错工民。【摘要】
结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实际,论述有限政府的基本内涵【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结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实际,论述有限政府的基本内涵根据数据库资料显示:有限政府理论的基石是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公民的权利。政府只有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符合执政为民的要求,才从本质上具有执政合法性。政府为社会和人民掌权,是利用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为人民服务。因此,政府权力的范围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政府的权力受限于公民的授权,既然政府权力是有限的,那么政府的职能同样也是有限的,它被严格限定在公共领域内。政.府行为只发生在公共领域,而不发生在私人领域,政府不必、也不能代替个人处理私人事务。因此,“有限政府”只能是机构简洁、人员精干和办事高效的“小政府”,其职能特征包括服务性、责任性和法治性等特质。简述如下:第一,有限政府是一种“服务型政府”,即政府是以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为导向,严格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办事高效的政府。从服务的角度考虑,府的职能主要体现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政府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微观控制走向宏观调控,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走向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的综合运用;提高服务意识,明确“公共意识”和“权力公共性”的观念,依托社会公共设施或公共部门、公共资源为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政治服务。第二,有限政府是一种责任政府。有限政府本身强调政府要对自身行为负责,更要对公民负责,履行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这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其一,政府要及时回应公民需求,积极履行政府责任。政府部门必须尽职尽贵地满足公民的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其二,政府要勇于承担责任,接受监督和控制,保证实现责任。政府本身应当是开放的、民本位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应把公众满意作为衡量公共服务质量的核心要素,强调政府工作必须注重实际结果,必须.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助。第三,有限政府是一种法治政府,即政府的行为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允许范围内执行。法治政府是相对于人治政府而言的,但同时,法治本身也仍然是人在治理国家和社会,法治和人治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多数人治理还是少数人治理。因此,有限政府强调法治就是强调公民的自主立法权、参政权。有限政府要实现的法治政府是要实现依宪治政、法治行政和法制监督的政府。在一个国家中,如果政府是无限政府的话,那么这个政府就可以无约束的做它想做的一切,它可以自由发动战争,可以自由剥夺公民的权利,可以处罚任何无错工民。【回答】

结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实际,论述有限政府的基本内涵

2. 结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实际,论述有限政府的基本内涵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结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实际,论述有限政府的基本内涵相关资料:这里为您查询当前,在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方向问题的研究上,学术界存在着多种意见。但是考虑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实际状况,建立"有限政府"是比较务实的行政体制改革取向。探讨有限政府的内涵实际上也是规划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向。它包括政府职能有限、政府权力有限、政府规模有限、政府绩效"有限"等四个重要方面的含义【摘要】
结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实际,论述有限政府的基本内涵【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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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简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谈谈你对我国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看法

继续推进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社区矫正试点和公职、公司律师试点,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推进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改革。司法部部长张福森表示,今后将继续深化这六项改革,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体制和机制的完善。     张福森是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做此表示的。他指出,这些改革目前都处在关键时期,有的需要巩固成果,扩大试点;有的还需要理清思路,克服障碍。     据了解,在2004年底以前,监狱体制改革第一批6个试点省(市)要进行总结验收。张福森要求,重点抓好监狱和监狱企业的规范运行,特别是监狱企业的规范运行,确保监狱和监狱企业围绕改造罪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这一共同目标协调运作,形成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对于深化和完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张福森指出,还要继续扩大试点规模和范围,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制度,推进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公职、公司律师试点,重点是要规范对公职、公司律师的管理。”张福森指出,要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建立起适合公职、公司律师制度自身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     “探索通过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与法官、检察官作用和律师执业制度相统一,建立统一的职前培训制度等。”张福森要求认真研究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不断改进、优化司法考试的具体设计。    在公证体制改革和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改革制度等方面,张福森要求继续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进相关立法进程,从根本上促进和保障改革的顺利进程

简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谈谈你对我国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看法

4. 谈谈你对大部制改革和行政区域改革的认识。详细。。。

  一、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意义

  按照部门的职能大小和机构的数量多少不同,政府机构设置一般有“小部制”与“大部制”两种类型。小部制的特征是“窄职能、多机构”,部门管辖范围小、机构数量大、专业分工细、职能交叉多。我国目前实行的即是这种小部门体制。大部制是一种政府政务综合管理组织体制,其特征是“大职能、宽领域、少机构”,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广,职能综合性强,部门扯皮少。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行的“大部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具有重要而显现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减少职能交叉,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我国目前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务院部门之间有80多项职责交叉,例如,建设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局);劳务输出也存在多头对外的问题;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职能交叉;在信息产业管理方面,信息产业部、国信办、广电总局等部门职能交叉;在城市供水、地下水管理方面,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职能交叉,等等。这种较为典型的“小部制”,既造成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推诿扯皮,又导致职能分散、政出多门,削弱了政府的决策职能,也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职能交叉还损害了国家整体利益的实现,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实行“大部制”,能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政府转向建设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政府,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再造工作流程,确保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公众提供便利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最终“整合不同的体制,提供无缝隙的服务”。[1]

  2.有利于落实“问责制”,建设责任政府

  部门过多必然造成职能分散、政出多门,既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和加强政府应有权威,又不利于落实“问责制”和建设责任政府。多个部门负责同一项工作的做法,貌似加强领导,实则减轻了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还导致部门利益的滋生,使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甚至个人化。大部制强调的是部门职能的有机统一和综合管理,能够较好地协调职能机构统一和专业分工的关系,对于协调部门关系、强化政府权威和落实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此外,鉴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划分和呼应,如果国务院将部门数量控制在20个以内,则地方各级政府就基本上能够做到与中央一样合理设置部门,有利于政令上通下达,便于管理的衔接和延续。

  3.有利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和深化,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大部制将是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亮点,应当将大部制改革放到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局来定位和设计,综合考虑政府改革的系统配套问题,将组织重建、体制变革、机制创新、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方式创新以及相互关系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以全方位推进我国政府组织变革。因此,要从整体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府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大部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关键环节,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设计、统筹协调、稳步推行。

  值得指出的是,大部制改革反映了地方政府对行政体制改革的普遍愿望。据我们课题组2007年暑期在全国14个省的调查,很多地方政府及部门都提出了推进部门整合的意见,这也说明推行大部制改革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二、推行大部制改革的原则

  1.回应性调适原则。一要回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宏观决策,加强市场监管,弱化微观管理,同时兼顾我国在经济转型中培育市场、促进特殊行业发展、有效管理骨干国企的需要。

  二要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扩展社会职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充分培养社会的自治精神和能力。三要回应利益多元的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利益、地区利益和行业利益的平衡,既要合理配置利益机制,又要防止追逐违法利益。四要回应技术发展的需要。减少管理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

  2.总体性统筹原则。一要总体统筹职能设置。构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错落有致的服务型政府职能架构。二要总体统筹权力配置。加强国务院最高领导层对各部门的统筹能力,同时合理划分国务院与地方政府人权、财权、事权的权限。三要总体统筹各种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四要总体统筹府际改革,形成国务院机构改革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协调张力。

  3.系统性集中原则。一是整合职能。有机合并相近职能,避免职能交叉,相互扯皮。二是整合权责。健全政府权责体系,形成部门间和层级间合理的权责构成。三是整合机构。减少管理环节和层次,优化结构。四是整合机制。整合大部门内部的运行机制,降低协调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4.制约性协调原则。一是国务院整体(国务院和部门及部门之间)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二是部门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三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

  5.总揽性分别原则。一是要进行改革的总体设计,形成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近期和远期改革的整体方案。二是要实行分层要求,对国务院和省市以下政府改革既要明确共同性,又要有不同针对性。三是要实行分类指导,对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政府改革提出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指导。四是要实行分步实施,既要考虑改革目标的实现,又要考虑改革的现实可操作性,尽可能减少改革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消极成本。 三、推行大部制改革需要重点研究的若干问题

  1.决策、执行、监督的分离与协调问题

  目前我国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不分现象突出,监督流于形式,使决策部门普遍受到执行利益的干扰,导致问责更加困难,国家利益部门化。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行政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我们认为,建立不同层面的适度分离机制是可供考虑的思路。即:既要在政府部门的整体层面上构建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组织架构,也要在部门内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机制,将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执行职能分离出来,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避免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的弊端。有些职权的分工与制约,还需要从与人大、司法部门的关系上来考虑。近几年来,一些部门已经在探索这方面的改革。例如,交通部于1998年实施了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交通部负责决策、交通部海事局负责监督、交通部所属地方海事机构负责执行的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组织机构体系。

  在大部制改革中还需要着力解决市场监管体制问题。我国市场监管部门过多、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常突出。例如,对食品的监督管理,目前是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地方政府因机构设置不同,涉及食品监管的部门更多,有的省涉及十几个部门,有的省会城市涉及二十几个部门。这种分段监管体制,不仅造成部门职责交叉,提高监管成本,而且降低了监管效能,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从根本上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必须按照市场统一、开放、竞争的要求,将现行涉及市场监管的有关机构整合,统一行使市场监管职能,以增强监督的统一、公正和有效。[2]

  2.综合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问题

  我国目前综合管理职能与专业管理职能配置不科学。综合管理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行业或产业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到位、权力分割,项目立项、资金支配等事项都要经过综合管理部门的层层审批,统筹协调困难,对一些问题难以及时出台有效的政策。因此,必须进一步理顺综合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一是综合管理部门的基本定位是服务、协调、指导、监督,主要研究制定国家战略、重大规划、宏观政策,协调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各个产业或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为此要切实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实现从“项目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二是按照大部制的要求适当拓宽专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其工作重点是研究解决产业或行业存在的重大问题,拟定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政策,统筹配置行业资源,发布行业信息标准,维护行业市场秩序,开展行业执法监督检查,提供行业相关信息服务。三是设立专司统筹经济社会事务的办事机构,统一协调解决职责交叉和综合管理事务。

  3.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法律保障问题

  大部制改革事关政府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权力利益的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要求,畅通利益表达和意愿诉求渠道,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改革总体方案,由中央讨论决定,并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以提高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回应性。应当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切实加强行政组织法体系建设,推进行政组织设置、职能定位和机制运行的法治化。[3]由于受计划经济和部门立法的影响,我国相当程度上存在一个部门一套法律体系,大部制改革后,有关执法主体、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可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必要时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机构改革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决定予以解决。同时,大部制改革必然涉及到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问题,应当以此为契机,增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和实行综合立法。

  4.与其他改革相配套问题

  大部制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权力关系的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整体配套改革的原则,使大部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相互协调、彼此促进。当前特别重要的是应当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公共产品的提供机制,重视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还可以更多地采取购买服务的提供方式。要按照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将大量的技术性、服务性和经办性职能交给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承担;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大部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本质上从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有关权力分离和制约问题,需要与司法体制、人大体制相结合来考虑。应当按照十七大确定的“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的要求,在政治体制的整体架构中确定改革方案和对策措施。

  公共服务型政府与公共财政具有天然的统一性。推进大部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应当重视发挥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作用。西方一些国家没有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而机构数量和官员及公务员规模能在数量上控制住,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建立机构和增加公务员需要有预算,而预算需要议会批准。实际上是预算在控制编制,政府增加机构和人员的权力在议会,政府是不能自我膨胀的。因此,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改革预算管理体制,既实现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也实现编制与预算相结合,发挥预算管理改革对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约束作用。此外,要发挥预算制度改革在降低和控制行政成本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设计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预算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

  5.加强对大部制改革的理论研究

  我国以往的机构改革往往是迫于形势压力,临时应付,一般是从政策阐释的角度提出改革主张,缺乏指导改革实践的较为系统和理性的、前瞻性的理论阐释,导致改革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不够。换言之,理论滞后于实践的问题正在日益成为制约我国政府改革的突出问题。当前,在新形势下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行大部制,应当着重对我国政府改革进行理性的反思,从价值选择的角度讨论政府改革与发展市场经济、实现制度创新、提高政府能力的关系。要加强政府改革与治理的学术研究,特别是加强公共组织理论的研究。要适应全球化和世界性政府改革与治理的发展趋势,进行国际比较研究,积极借鉴它国经验。[4]要重视实证研究,立足于转型期的中国行政管理实践,调查和总结我国机构设置和改革的经验,提炼出具有规律性的通行做法,通过理论创新促进体制和机制创新。

5. 我国行政区划改革的三个试点,对原有的体制有哪些冲击?

最新中国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现行的地级行政区域的边界为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域划分为6个直辖市、2 个特别行政区、6个民族自治省和 44个省等58个省级行政单位。省级---县级--乡镇。(一)全国设58个省、民族自治省、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二)直辖市、省、民族自治省下辖县、民族自治县,个数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报中央批准,原则不超过25个∶(三)县、民族自治县下辖乡、镇、民族自治乡,个数由县、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报省、民族自治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备案,原则不超过10 个;(四)原来的乡镇体制撤消,执行乡村自治∶乡、镇、民族自治乡只设"XX县驻 XX 乡镇联合工作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四名,分别分管党政人武及农村选举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该小组的组长即为该乡镇的负责人∶成立乡镇实业集团,组长为集团董事长兼集团党委书记,分管纪检的【摘要】
我国行政区划改革的三个试点,对原有的体制有哪些冲击?【提问】
最新中国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现行的地级行政区域的边界为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域划分为6个直辖市、2 个特别行政区、6个民族自治省和 44个省等58个省级行政单位。省级---县级--乡镇。(一)全国设58个省、民族自治省、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二)直辖市、省、民族自治省下辖县、民族自治县,个数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报中央批准,原则不超过25个∶(三)县、民族自治县下辖乡、镇、民族自治乡,个数由县、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报省、民族自治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备案,原则不超过10 个;(四)原来的乡镇体制撤消,执行乡村自治∶乡、镇、民族自治乡只设"XX县驻 XX 乡镇联合工作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四名,分别分管党政人武及农村选举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该小组的组长即为该乡镇的负责人∶成立乡镇实业集团,组长为集团董事长兼集团党委书记,分管纪检的【回答】
改革后乡镇现有体制撤销。【回答】
增加至58个省。【回答】
不是冲击。而是扁平化。符合现有经济发展规律。【回答】

我国行政区划改革的三个试点,对原有的体制有哪些冲击?

6. 试述行政区划体制的原则

法律分析:1、政治原则。一个国家在进行行政区划分时,首先必须考虑的是政治原则,要考虑行政区的划分必须有利于国家领土完整和国家主权的完整统一。因此,划分行政区必须能够有效地防范国家分裂,确保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2、尊重历史传统的原则。每个国家都有些行政区具有悠久的历史,有的有上千年,甚至更久远的历史。因此,行政区域的划分也应该遵循并尊重历史传统。  
3、有利于发展的原则。行政区的划分必须有利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行政区划虽然不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也有一定的制约作用或促进作用。   4、有效管理的原则。行政区的划分应该有利于高效统一的管理。行政区域单位是行政权力的载体,是为了高效达成某种政府职能而设置的。行政区划也必须将有效管理作为重要的原则之一。管理幅度不要过宽,也就是行政区域不要太大,管理层次不要太多。
5、民族自治原则。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口多少差异很大,风俗习惯和历史传统也有很大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社会情况也不一样, 所分布的地理空间大小也有区别,因此,有必要实行民族自治。这不仅是为了确保民族平等,也为了保证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法律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三条 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以及变更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变更人民政府驻地时,应当优化资源配置、便于提供公共服务;变更行政区划名称时,应当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

7. 简答:我国一般行政区域划分的体制是?

  在我国,根据不同的标准,也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按行政层次不同,可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地(市)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等;按时间的长短不同,可划分为稳定性行政区、过渡性行政区等。若着重从行政区划分的主要要素和特征来划分,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体制主要有以下三种:
  1、传统型。即侧重于地域这一基本要素,顾及历史传统因素,所设置的行政区域。这是我国,也是世界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行政区划建制。一般来说,在这种建制下,相同层级的行政区划由多大的地域面积及多少行政单位构成,总是基本稳定的。因此,我国各级行政区划的建制多具有长久的历史沿革。
  2、发展型。即侧重于一定区域空间人口聚集这一首要因素,顾及区域经济发展,所设置的市政区域。与自给自足,封闭的传统型相对应,这是一种适应社会化、工业化、商品化、现代化生产发展,充分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地方行政区划建制。通常以一定地或空间非农业人口数量、以及地理位置、发展前景作为划分不同层级市政区域的标准。我国当前大致以市区和郊区的非农业人口总数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其中100万以上者为特大城市;20万以上,不足50万者为中等城市;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与此城市人口规模及其他因素相对应,分别设置直辖市行政区域,地级市政区域、县级市行政区域等。
  3、特殊型。即侧重于全局性的政治和行政管理上的特殊需要,顾及历史的和现实的复杂因素,所设置的特殊的行政区域。相对于一般的或普通的地方行政区域而言,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区、自治洲、自治县和特殊建制;相对于一般管理而言,需要采取特殊管理政策和方法的一定区域,有工矿区、盐区、特区等等;相对于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而言,香港、澳门、台湾回归祖国后,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还会产生实行不同社会制度的特殊行政区。

  行政区划体制的原则
  1、政治原则。即有地巩固统治阶级的政权,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
  2、经济原则。即既要从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出发,有利于地区经济的发展,又要从整个国家的全局出发,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3、民族平等原则。在不违背整个国家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其他特点,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
  4、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即以有利于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为原则,尽量精简机构,减少层次,政令统一,以达到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目的。

简答:我国一般行政区域划分的体制是?

8. 简述中国行政区划调整与中国政府过程之间的关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有的行政区划在某种程度上已迫切需要调整。一是政府职能的转化,使原有的许多审批事项大大减少;二是市场机制的逐步健全,原有的行政管理事项大多已改由市场去运作;三是信息化的快速推进,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原来庞大的行政管理层级和队伍;四是各级道路交通网络的形成,使原来因交通不便而设置稠密的行政管理机构变得格格不入。所以,减少行政层级,压缩行政机构数量,减轻公共财政负担,消除市场化进程中的不必要的行政壁垒,就成为我国新一轮行政机构调整的主要思路。【摘要】
简述中国行政区划调整与中国政府过程之间的关系【提问】
稍等哦亲【回答】
还要多久呀【提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有的行政区划在某种程度上已迫切需要调整。一是政府职能的转化,使原有的许多审批事项大大减少;二是市场机制的逐步健全,原有的行政管理事项大多已改由市场去运作;三是信息化的快速推进,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原来庞大的行政管理层级和队伍;四是各级道路交通网络的形成,使原来因交通不便而设置稠密的行政管理机构变得格格不入。所以,减少行政层级,压缩行政机构数量,减轻公共财政负担,消除市场化进程中的不必要的行政壁垒,就成为我国新一轮行政机构调整的主要思路。
【回答】
你好,答案整理给你了,希望你满意【回答】
这种是最简答的方式【回答】
关于过程的关系还在继续搜集【回答】
两者之间的关系啊【提问】
不是单独的【提问】
明白,其实我比较纠结的是,我查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字数很多【回答】
没敢发给你,因为你要简述【回答】
你可以耐心再等待下吗【回答】
我给你整理一个最精简的【回答】
发给我,我自己简化【提问】
好的【回答】
稍等【回答】
千万不能急,我想给你一个最准确的【回答】
https://news.sina.cn/2021-06-20/detail-ikqcfnca2134522.d.html【回答】
你收到这个网址吗【回答】
关于两者关系全网大概只有这个【回答】
收到了【提问】
你可以参考整理,如果是单独行政划分的倒是有很多【回答】
好的【回答】
https://mp.weixin.qq.com/s/T6oq6hVw7YF1izUkQ_YxZQ【回答】
打不开啊【提问】
我截图给你【回答】




收到了吗【回答】
只有这篇文章是按照过去时间流程,阐述行政区划变迁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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