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项融资的会计处理

2024-05-16 18:01

1. 应收款项融资的会计处理

应收款项融资的会计处理,
 
 以应收账款向银行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收到客户的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企业归还银行借款和利息,
 
 借:短期借款,
 
 借:财务费用 ,
 
 贷:银行存款,
 
 将应收账款以无追索权出售给银行,银行按应收账款总额收取5%的手续费和10%的预留余款。
 
 将应收账款出售给乙银行,取得全部出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收款,
 
 借:财务费用 ,
 
 贷:应收账款,
 
 我国现行准则规定:企业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按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益。
 
 收回应收账款,发生现金折扣、坏账损失,其中坏账损失由企业承担。
 
 借:管理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与银行进行结算,企业收到暂扣款结余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应收款项融资的会计处理

2. 应收款项融资的会计处理

 关于应收款项融资的会计处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熟,应收账款融资发展迅速,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融资重要方式。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应收款项融资的会计处理,一起来看看吧:
    
         应收款项融资是一种以应收账款为工具为企业筹措资金的方式,也是一种债权融资形式。主要有应收账款抵借和应收账款出售两种形式。应收账款抵借是指企业以其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一种融资方式。由于现行会计准则未对该项业务作出具体的.账务处理规定,给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带来很大不便。对于应收账款抵借,目前国内会计界的普遍做法是保留原有“应收账款”科目金额不变,取得和偿还抵借款通过“短期借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应收账款出售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让授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由其向客户收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应收账款出售分为附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和无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两种情况。现举例说明。
          一、应收款项融资会计核算 
         【例1】甲企业2007年1月1日以应收账款1万元向乙银行借得7000元,借款月利率为8%。2007年4月1日,甲企业收到抵借账款中一客户账款4000元,甲企业于当日将账款4000元连同利息一起归还银行。借款合同规定:已抵借应收账款仍由甲企业进行收账工作。
         (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7000
         贷:短期借款——乙银行     7000
         (2)2007年4月1日甲公司收到客户的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         4000
         贷:应收账款         4000
         (3)甲企业归还银行借款4000元和利息168元(7000×8%×3)。
         借:短期借款——乙银行    4000
         财务费用          168
         贷:银行存款         4168
         【例】甲企业2006年1月1日将应收账款50000元以无追索权出售给乙银行,乙银行按应收账款总额收取5%的手续费和10%的预留余款。甲企业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2006年1月1日将应收账款出售给乙银行,取得全部出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         42500
         其他应收款         5000
         财务费用          2500
         贷:应收账款          50000
         我国现行准则规定:企业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按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益。
         (2)2006年4月30日收到银行通知共收回49000元,发生现金折扣2000元,坏账损失1000元,其中坏账损失由企业承担。
         借:管理费用          1000
         财务费用          2000
         贷:其他应收款         3000
         (3)2006年5月1日,甲企业与乙银行进行结算,甲企业收到暂扣款结余款项2000元(5000-1000-2000)。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其他应收款         2000
          二、应收款项融资问题及建议 
         第一,在应收账款抵借业务中,取得和偿还抵借款通过“短期借款”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短期借款用以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然而,企业销售货物产生的应收账款账龄很可能超过一年。当应收账款的账龄超过一年时,用“短期借款”进行会计核算,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此外,由于发生应收账款抵借时,“应收账款”科目金额不变,这将导致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资产虚增。违背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因此,企业应增设“抵借应收账款”科目,进行应收账款抵借时,借记“抵借应收账款”,并冲减“应收账款”科目金额。在收到和偿还抵借款时,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这样就可以使资产负债表使用者了解企业应收账款抵借情况。再者。这一列示方法与西方常用的做法一致。笔者认为,通过设置“抵借应收账款”科目来进行应收账款抵借业务核算,在该科目下设置“应收账款抵借”进行明细核算更符合实际情况,更能反映业务流程,且充分体现了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
         第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人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应用指南规定:“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移金融资产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笔者认为,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出售并没有将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收购方。因此在该方式下,应收账款出售时,不能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企业在对附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时的会计处理可以借鉴应收账款抵借业务的相关做法。企业可以在相关会计科目下设置“附追索权”对该项业务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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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收款项融资的会计处理

      应收款项融资是一种以应收账款为工具为企业筹措资金的方式,也是一种债权融资形式。主要有应收账款抵借和应收账款出售两种形式。应收账款抵借是指企业以其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一种融资方式。由于现行会计准则未对该项业务作出具体的账务处理规定,给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带来很大不便。对于应收账款抵借,目前国内会计界的普遍做法是保留原有“应收账款”科目金额不变,取得和偿还抵借款通过“短期借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应收账款出售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让授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由其向客户收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应收账款出售分为附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和无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两种情况。现举例说明。
          一、应收款项融资会计核算 
         【例1】甲企业2007年1月1日以应收账款1万元向乙银行借得7000元,借款月利率为8%。2007年4月1日,甲企业收到抵借账款中一客户账款4000元,甲企业于当日将账款4000元连同利息一起归还银行。借款合同规定:已抵借应收账款仍由甲企业进行收账工作。
         (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7000
         贷:短期借款——乙银行     7000
         (2)2007年4月1日甲公司收到客户的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         4000
         贷:应收账款         4000
         (3)甲企业归还银行借款4000元和利息168元(7000×8%×3)。
         借:短期借款——乙银行    4000
         财务费用          168
         贷:银行存款         4168
         【例】甲企业2006年1月1日将应收账款50000元以无追索权出售给乙银行,乙银行按应收账款总额收取5%的手续费和10%的预留余款。甲企业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2006年1月1日将应收账款出售给乙银行,取得全部出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         42500
         其他应收款         5000
         财务费用          2500
         贷:应收账款          50000
         我国现行准则规定:企业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按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益。
         (2)2006年4月30日收到银行通知共收回49000元,发生现金折扣2000元,坏账损失1000元,其中坏账损失由企业承担。
         借:管理费用          1000
         财务费用          2000
         贷:其他应收款         3000
         (3)2006年5月1日,甲企业与乙银行进行结算,甲企业收到暂扣款结余款项2000元(5000-1000-2000)。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其他应收款         2000
          二、应收款项融资问题及建议 
         第一,在应收账款抵借业务中,取得和偿还抵借款通过“短期借款”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短期借款用以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然而,企业销售货物产生的应收账款账龄很可能超过一年。当应收账款的账龄超过一年时,用“短期借款”进行会计核算,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此外,由于发生应收账款抵借时,“应收账款”科目金额不变,这将导致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资产虚增。违背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因此,企业应增设“抵借应收账款”科目,进行应收账款抵借时,借记“抵借应收账款”,并冲减“应收账款”科目金额。在收到和偿还抵借款时,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这样就可以使资产负债表使用者了解企业应收账款抵借情况。再者。这一列示方法与西方常用的做法一致。笔者认为,通过设置“抵借应收账款”科目来进行应收账款抵借业务核算,在该科目下设置“应收账款抵借”进行明细核算更符合实际情况,更能反映业务流程,且充分体现了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
         第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人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应用指南规定:“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移金融资产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笔者认为,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出售并没有将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收购方。因此在该方式下,应收账款出售时,不能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企业在对附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时的会计处理可以借鉴应收账款抵借业务的相关做法。企业可以在相关会计科目下设置“附追索权”对该项业务进行明细核算。

应收款项融资的会计处理

4. 什么是应收账款融资?


5. 应收账款融资的方式


应收账款融资的方式

6. 应收账款的融资


7. 应收账款融资科目

应收账款融资科目是指企业以自己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并申请贷款,银行的贷款额一般为应收账款面值的50%-90%,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后,应向买方发出转让通知,并要求其付款至融资银行。拓展资料:一、功能特点1.缩短企业应收账款收款天期;2.降低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3.提高了资金的周转速度;4.提高人力运用效力,免除人工收账的困扰;5.优化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为企业活化除固定资产以外的资产科目;6.透过应收账款增加营运周转金,强化财务调度能力。二、对象范围借款人应当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按规定办理年检、实现独立核算,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三、申办条件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时除要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还清;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经我行认可的偿还计划。(2)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3)在相应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四、申办程序1.提出书面申请2.提供以下材料:(1)提交应收帐款融资申请;(2)经年审过的营业执照、近期财务报表;(3)商务合同、发(送)货凭证或货物单据和商业发票(增值税发票);(4)拟转让应收帐款情况;(5)买方的名称、地址、帐号、开户行名称及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情况;(6)商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五、方式(1)应收账款质押融资(Assigning of receivables),即供货企业以应收账款债权作为抵押品向融资机构融资,融资机构在向供货企业融通资金后,若购货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融资机构具有向供货企业要求偿还融通资金的追索权。(2)应收账款保理(Factoring of receivables),即供货企业将应收账款债权出卖给融资机构并通知买方直接付款给融资机构,将收账风险转移给融资机构,融资机构要承担所有收款风险并吸收信用损失,丧失对融资企业的追索权。(3)应收账款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一部分,指将企业那些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以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量的应收账款,转化为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融资方式。

应收账款融资科目

8. 应收账款融资是什么?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指的是卖方将赊销项下的未到期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卖方提供融资的业务模式。迪蒙为企业采购、生产加工制造、销售等环节提供增信、融资、担保、账款管理、支付结算等一系列金融服务的互联网金融系统,基于供应链的应收账款融资,一般是为供应链上游的中小企业融资。中小企业(上游债权企业)、核心企业(下游债务企业)和金融机构都参与此融资过程,核心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作用,一旦融资企业(中小企业)出现问题,核心企业将承担弥补金融机构损失的责任;金融机构在同意向融资企业提供贷款前,仍然要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只是把关注重点放在下游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上,而不仅仅是对中小企业的本身资信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