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可以要回吗?

2024-05-16 12:22

1. 捐款可以要回吗?

法律分析:
如果涉及救灾、扶贫等事项不可要回。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出现以上情况,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撤销后,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捐款可以要回吗?

2. 捐款可以要回吗

如果涉及救灾、扶贫等事项不可要回。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出现以上情况,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撤销后,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3. 接受捐赠时如何回赠对方?

人情世故,要回赠捐赠,动词,拼音juān zèng,捐献、赠送。指没有索求地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予别人。第二章 捐赠和受赠第九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第十条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本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本法所称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第十一条 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并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对捐赠财产进行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将受赠财产转交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分发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但是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

接受捐赠时如何回赠对方?

4. 捐赠出的财物捐赠人可否收回

捐赠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捐赠行为一旦确认,就表示被捐赠的财物已经属于捐赠的对象,捐赠人原则上不得收回。除非,一、受赠方违反捐赠协议(如果有的话);二、受赠方对受赠的财物使用违背捐赠的原则,挪作他用。
总的说,只要受赠方没有违反规定,法律上不会支持你收回,而且就是他违反了也很难收回的。

5. 直接捐赠可以吗?

如果纳税人直接捐赠给受赠人的,一般不允许扣除,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才可以。“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一、遗赠合同是双务合同么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移转的一般是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并不限于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经营权、股权、债权等也可以成为赠与的财产)。
双务与单务的区别在于是否双方都负有义务。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并无对待给付义务,仅赠与人负有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故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享有双务合同当事人可享有的合同履行抗辩权,也不要求受赠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样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受赠人,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而主张赠与合同无效。
二、房屋赠予是怎么样的一个流程
房屋赠与手续是:赠与人和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到相关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赠与人和受赠人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法律其他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三、股权赠与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直接捐赠可以吗?

6. 捐款和赠与

1、“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 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 2、赠与虽然不可能成为社会中财产所有权移转的主要形式,也起不到直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但在现代社会,赠与仍具有相当的社会意义:赠与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财富平衡分配;另一方面,赠与可以沟通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感情,进而融洽社会气氛,减少社会矛盾。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反公平和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因此,为均衡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赠与合同的立法中,立法者都尽可能采取措施优遇赠与人, 3、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既受法律上的约束,遭受财产上的不利益。

7. 接受捐赠

新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对"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规定可以看出,该科目下设置了"捐赠利得"的明细科目,说明新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作为"捐赠利得"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只并入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接受货币资金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接受非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接受捐赠

8. “捐赠”和“馈赠”的区别?

捐赠:指没有索求地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予别人
 



馈赠:送,也指赠送的东西、礼品。无代价地送给别人。

区别:馈赠的礼品如果与购销活动有关,可以列为业务招待费,如果馈赠礼品标有本企业名称、电话号码、产品标识等,也可以作为业务宣传费按比例扣除。如果礼品支出与生产无关,则应作为对外捐赠,不得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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