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算不算保理业务

2024-05-16 15:44

1.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算不算保理业务

不能算,因为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债权,
首先,质押是一种从属法律关系,质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个其所担保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主债务。而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按一定的比率向被融资方支付交易对价以购买被融资方的应收账款,并通过直接收取应收账款的方式收回其支付的交易对价; 

其次,在质押设立后,除非债务人偿还主债务发生违约,否则债权人不能通过执行质押而享有质押物的任何权益。但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有权立刻直接收取保理费用并获得所购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报酬;

最后如果设立质押担保,即使债权人不选择执行质押,其仍然有权向债务人主张关于主债务的权利。但在保理交易中,银行除了收取所购应收账款的报酬之外,不能对被融资方主张任何权利。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算不算保理业务

2. 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业务的区别


3.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贴现、保理融资有什么区别?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以你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进行融资,一般费用较高,因为应收账款有收不回来的风险,融资时间较短,一般三个月以内。这部分担保物是自己的钱,拿到的钱是银行的。

贴现:贴现有承兑汇票贴现和信用证贴现,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的种类又很多具体不展开讲,这一部分都是通过银行对你们企业的流水,经营状况等的肯定作出的银行授信,只需要企业付一部分的保证金,比如20%,就能拿到银承/信用证,用来采购,但是银承/信用证一般都是远期的(三个月到一年都有),卖方收到后不能马上拿到钱,需要支付给银行剩下期限的利息才能拿到钱,所以需要贴现。贴现费用偏低。这部分担保物是自己企业的信用、经营状况等,拿到的是银行的钱。

保理融资:也是应收账款融资的一种,保理融资分为内贸保理、外贸保理。外贸保理分为单保理和国际双保理。目前中国是内贸保理和外贸中的单保理比较常见。内贸保理的费用比较高,12%-20%都有,一般要求应收账款支付方是国内大型企业。外贸单保理一般有保险公司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应收账款还款肯定,又是融美金,所以费用较低。

费用从低到高:贴现、应收账款融资、内贸保理
                        贴现,外贸单保理,应收账款融资

纯手工打字。以前做过保理行业,现在的行业有用到贴现。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贴现、保理融资有什么区别?

4. 应收账款质押和国内保理业务有什么区别?前者是一种担保方式?后者是一种融资产品?

应收账款质押和国内保理业务区别:
(1)保理:
(1)在国内银行常常被作为一种融资服务推广,但其本质实际上是资产买卖服务,银行是以预付款的方式,从债权人手中买到应收帐款债权,在此过程中赚取中间服务收入以及预付货款所带来的利息收入,
(2)在正常情况下,最终还款人是此应收帐款的直接债务人(买方),而非实际借款人(卖方)本身。(2)应收帐款质押,则属于很单纯的以应收帐款债权为对象的质押融资业务。
应收帐款质押:
(1)在法律上,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
(2)就担保法第七十五条承认的可以用于质押的权利品种看,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所代表的也是一种债权。
国内保理是指:
保理商(通常是银行或银行附属机构)为国内贸易中以赊销的信用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设计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

5.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贴现、保理融资有什么区别?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以你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进行融资,一般费用较高,因为应收账款有收不回来的风险,融资时间较短,一般三个月以内。这部分担保物是自己的钱,拿到的钱是银行的。
贴现:贴现有承兑汇票贴现和信用证贴现,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的种类又很多具体不展开讲,这一部分都是通过银行对你们企业的流水,经营状况等的肯定作出的银行授信,只需要企业付一部分的保证金,比如20%,就能拿到银承/信用证,用来采购,但是银承/信用证一般都是远期的(三个月到一年都有),卖方收到后不能马上拿到钱,需要支付给银行剩下期限的利息才能拿到钱,所以需要贴现。贴现费用偏低。这部分担保物是自己企业的信用、经营状况等,拿到的是银行的钱。
保理融资:也是应收账款融资的一种,保理融资分为内贸保理、外贸保理。外贸保理分为单保理和国际双保理。目前中国是内贸保理和外贸中的单保理比较常见。内贸保理的费用比较高,12%-20%都有,一般要求应收账款支付方是国内大型企业。外贸单保理一般有保险公司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应收账款还款肯定,又是融美金,所以费用较低。
费用从低到高:贴现、应收账款融资、内贸保理
贴现,外贸单保理,应收账款融资
纯手工打字。以前做过保理行业,现在的行业有用到贴现。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贴现、保理融资有什么区别?

6. 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业务的区别

法律分析: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债权,质押是一种从属法律关系,质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个其所担保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主债务。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按一定的比率向被融资方支付交易对价以购买被融资方的应收账款,并通过直接收取应收账款的方式收回其支付的交易对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7. 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出台的立法背景,《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该条法律条文首次确认并将“应收账款”出质作为独立的质押种类。
根据新出台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应收账款是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可以出质的应收账款包括:
(一)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二)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三)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四)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五)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在《民法典》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实施以前,企业利用自身拥有的应收账款进行融资的渠道主要是银行保理。应收账款保理是指银行银行应供应商要求,以融资方式承购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并由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债权转移后,银行负责应收帐款管理和债权回收。
应收账款保理与质押的主要区别在于:
首先,质押是一种从属法律关系,质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个其所担保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主债务。而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按一定的比率向被融资方支付交易对价以购买被融资方的应收账款,并通过直接向收取应收账款的方式收回其支付的交易对价;
其次,在质押设立后,除非债务人偿还主债务发生违约,否则债权人不能通过执行质押而享有质押物的任何权益。但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有权立刻直接收取保理费用并获得所购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报酬;
第三,如果设立质押担保,即使债权人不选择执行质押,其仍然有权向债务人主张关于主债务的权利。但在保理交易中,银行除了收取所购应收账款的报酬之外,不能对被融资方主张任何权利。

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

8. 教保理业务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操作上的区别

你好,我是银行保理部的从业人员,您的提问估计用面对面的回答比较容易清楚,现在尽量用字面来解答您的问题。
    1、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应收账款并没有产生。应收账款是在卖方按照合同向买方供货或者提供劳务之后产生的,具体还是要看合同中双方的约定,比如说是卖方出货后还是买方入库后,或者是验货开立发票后等等。对于国内卖方保理来说,一般银行都会给卖方核定一个保理额度,然后要求卖方告知买方,某笔合同或者发票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了银行,银行是该笔应收账款的债权人,而具体操作各家银行不同,一般会要求客户在发票上加盖转让字句,或者去人民银行系统里 做应收账款登记等以保障银行的权益。卖方可以把开立好的发票(复印件)转让给银行,银行给予融资(一般有折扣的融资),融资期限会和赊账期匹配(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第一还款来源是买方对卖方的应付款,第二还款来源就是卖方自有资金了(无追索权的就没有这项)。
    2、其实国内的法律和系统都不完善,暂时还没能像西方国家有专门的系统进行转让登机 ,且各个系统间都有钩稽关系,现在国内的应收账款登机系统仅有应收账款登记系统,所以各家银行要求不一,但一般质押或者转让时都会要求登记。从法律角度讲,人行登记系统里出现的账款转让信息没有公示的效力,既不能起到确认账款转让的法律效力,也不确认账款的权属,因为法律赋予该系统的效力仅限于为应收账款质押公示。例如登记为A 转让给B,无论是A 还是B 或者其他受让的第三人都不能依此登记主张自己是账款的所有人或是善意第三人。但这样的登记,就象公安机关发现的破案线索,虽然未必能够上证据效力,但能提示经手人员,这笔账款的权属可能有问题,需要核实。
    3、保理分为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有追索权的保理第一还款来源是买方对卖方的应付款,第二还款来源就是卖方自有资金了,无追索权就只能追债务人了。而质押是一种从属法律关系,质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个其所担保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主债务,在质押设立后,除非债务人偿还主债务发生违约,否则债权人不能通过执行质押而享有质押物的任何权益。
    以上解答不知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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